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公共体育场建设项目施工劳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JT-XM-GKYQZB-FW-202410-0632 |
采购方式: | 公开/邀请招标 |
招采类型: | 服务 |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公共体育场建设项目施工劳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公共体育场建设项目施工劳务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项目概况:嫩江市公共体育场规划总占地 35046 ㎡,建筑占地总面积 3475.77 ㎡,包括:足球场跑道工程、花岗岩场地铺装工程、车行道路工程 、绿化工程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
标段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主要施工内容 | 单位 | 工程量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01 | 1 | 装饰工程 | 抹灰工程、吊顶天棚、墙面喷刷涂料、门窗安装工程、水暖工程、电气工程等 | ㎡ | 3576 | 1,050,000 |
2 | 绿化园林工程 | 树木种植(挖坑种树) | ㎡ | 6617 | ||
3 | 场地工程 | 场地沥青面层工程、道路沥青面层工程、人行道步道板铺装等 | ㎡ | 19123 |
2.5招标内容:为招标人提供清单内施工内容的劳务服务。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7月1日。
2.7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行业标准及招标人项目管理的要求。
2.8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嫩江市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2.9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
2.10结算方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中标单价进行结算。中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未被列入供应商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3.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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