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机务维修区、飞行区附属用房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工程招标文件答疑回复内容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1 。 二、本项目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02 月 29 日 10 : 45:00 (北京时间),现修改为 : 2024 年3 月11 日10 :45 :00 (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三、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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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 年 2 月 23 日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 年 2 月 23 日 |
附件 1
招标文件答疑回复
序号 | 问题 | 答复 | |
1
| 1.1 | 本项目招标文件实力子要素 1 证明材料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需提供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竣工验收信息查询页面截图 ,但并没有要求 竣工验收信息查询页面 中必须有跨度指标,请问是否可以通过图纸及业主证明材料形式佐证跨度指标。 | 按招标文件实力子要素 1 的证明材料要求执行。 |
1.2 | 投标人连续三年拥有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 A 级,该项目是否执行《厦门市建设局等 5 部门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试行)》(厦建规〔 2022 〕 6 号 - 筑)对投标人实行减免投标保证金?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
2
| 2.1 | 请招标人明确给水和施工用电电源接驳点位置。 | 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
2.2 | 请招标人明确各地块的先后移交顺序。 | 飞行区附属用房工程各地块计划交地时间: N01 地块 2024 年 4 月 ,NO2 地块已交地 ,S01 地块 2024 年 5 月 ,S02 地块 2024 年 6 月, S03 地块 2024 年 4 月。 | |
2.3 | 为方便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能否暂定一个开工日期,例如 2024 年 3 月 10 日? | 投标阶段施工进度计划的开工日期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布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
2.4 | 本工程 BIM 有没有获奖要求? | 本工程 BIM 无获奖要求。 | |
2.5 | 本工程涉及与站坪工程、跑道工程交叉施工,相互影响比较大,周边是否考虑场外交通运输路线? | 现场可提供相应施工便道。 | |
2.6 | N01 小区缺少灯光主站和 10KV 开闭站图纸,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S01 小区缺少 2 号灯光站, S02 小区缺少 3 号灯光站,, S03 小区缺少 10KV 开闭站图纸,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灯光主站和 10KV 开闭站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
3
| 3.1 | 技术文件名称是否有命名规则,是否统一以技术文件命名。 | 无命名规则,按招标文件执行。 |
3.2 | 能否提供 DWG 格式图纸。 | 本项目提供的图纸为 SSPX 格式。 | |
3.3 | 是否有对施工大门位置的设置与数量要求?若没有要求,我司进场后是否可以根据施工需要自行增加施工大门出入口?请明确。 | 机务维修区工程需设置施工大门出入口,做法见招标文件工地大门建设要求;飞行区附属用房工程各地块需独立设置施工大门出入口,做法参照《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 2021 版)》Ⅲ型大门效果图及施工图要求。中标人可根据施工需要自行增加施工大门出入口。 | |
3.4 | 飞行区附属用房工程和机务维修区工程总工期不同。其中工期飞行区附属用房工程较短,其开工日期是否与机务维修区工程同时开始?还是需要等待场地移交,开工时间不同,请明确两个工程具体开竣工时间。 | 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布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
4
| 4.1 | 编制页面是否有大小限制,总平面图、进度计划等采用 A3 页面编制是否可行?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 -3. 投标文件及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关内容。 |
4.2 | 招标文件第 P14 页项目总工期为 690 日历天,未提供计划开竣工时间; | 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布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
4.3 | 标书是否可采用彩色图片?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 -3. 投标文件及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关内容。 | |
4.4 | 合同协议书第二章合同工期中飞行区附属用房工程是否有关键节点要求;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
4.5 | 请明确本工程土方开挖现状标高。 | 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
4.6 | 根据招标文件 407 页本工程临建建设是否有材质要求; | 本工程临建建设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材质应满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 |
5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 定标要素 - 实力 (6) 子要素内容:投标人若承接过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投资建设或代建的过往工程的,考察过往承接工程的履约情况。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 / 请问是否需要提供承接过的工程的证明材料,请明确。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
6 | 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 - 定标要素 - 实力( 3 )子要素内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及类似工程业绩:②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单跨跨度 60 米以上(含 60 米)的建筑工程。其中要求( 5 )上述工程业绩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应能够体现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在该业绩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地位,否则还应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记载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记载为准 。 请问:若我公司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在前五年内完成的单跨跨度 60 米以上(含 60 米)的建筑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是否符合本要素中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请回答是或者否,谢谢。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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